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北京市 2020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京宣发〔2020〕 号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北京市
2020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区、各市级党政机关、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市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牵头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和北京市2020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特制定本考核标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2020年6月 日
北京市2020年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标准
一、考核组织及实施
北京市2020年软件正版化考核工作由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具体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版权局)牵头组织,考核组人员从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随机抽取。
二、考核对象及时间
(一)自9月起至12月中旬,开展各市级党政机关、市属国有企业(含三级以上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考核;
(二)自10月起至12月中旬,开展各区级党政机关、乡镇(街道),市、区两级卫生健康系统相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考核。
三、考核原则及方式
全市软件正版化考核工作采取书面考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确保考核工作流程规范有序、标准严格统一、结果公平公正。书面考核是对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计划报告、制度建设、宣传培训、日常管理、软件台账、软件采购合同的建立留存等内容进行考核评议;现场检查是指考核组赴各单位运用网络版检查工具全覆盖检查计算机(涉密机除外)软件的实际安装使用情况,其中,市级党政机关实施重点抽查、随机核验。
市、区级党政机关(包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等机关)、乡镇(街道),市属国有企业(含三级以上企业),市、区级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相关单位按照考核评分表要求,于8月31日前将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迎检资料,报送至北京市软件资产智能管理平台。
四、考核评分及结果
根据全市软件正版化考核工作“统筹管理、分级考核、综合评分”的原则,各区人民政府或区委宣传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本地区软件正版化工作负总责;各区正版化工作牵头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好具体工作;市高院对各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对各检察分院负总责;各企业集团总部对所属企业负总责。考核工作组统一汇总对各地区、各单位的实际考核情况,并严格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初步审议,审议后的结果报经市委宣传部审定后在全市进行通报,并作为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北京市2020年度市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
核评分表》;
2.《北京市2020年度区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
核评分表》;
3.《北京市2020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考
核评分表》;
4.《北京市2020年度市级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分表》;
5.《北京市2020年度区级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考评分表核》。
附件1 | |||||||
北京市2020年度市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分表 | |||||||
单位名称: | 考核时间: | ||||||
序 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明细 | 考核评分原则及标准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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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作责任 落实 (12分) |
建立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的情况 (12分) | 健全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机制(4分) | 未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方案的,扣2分;方案中未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分工的,扣2分。 | |||
明确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第一责任人(2分) |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中未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扣2分。 | ||||||
明确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4分) |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中未明确牵头部门、软件采购部门、软件资产管理部门、信息化工作部门及责任人员的,每缺一项扣1分。 | ||||||
明确本单位软件使用者相关规定(2分) | 未逐人签订“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的,每缺一人扣0.1分,扣完2分为止。 | ||||||
2 | 经费保障和软件采购 (20分) |
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规范开展软件集中采购工作的情况(20分) |
根据软件采购需求,做好预算保障并落实软件集中采购规定(10分) | 未提供采购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软件采购计划表(本年度无软件采购需求的单位无需上报),软件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开放式授权许可协议、确认函或北京市授权备案认证结果的,每缺少一项文件资料扣2分。 | |||
计算机软件采购及配置符合政策要求,并做好软件版权状况的核验(10分) | 对各单位本年度内购置的软件进行全面审核:如发现软件产品型号、价格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扣5分;如软件产品授权不真实、不合法,扣5分。 | ||||||
3 | 软件资产 管理 (24分) |
软件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的情况(12分) | 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体系(12分) | 未建立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制度的,扣4分;未建立正版软件管理制度的,扣3分;未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制度的,扣5分,建立了考核评议制度但没有考核过程及结果的,扣3分。 | |||
软件产品的使用管理情况(12分) |
建立、更新和维护软件台账,全面掌握软件使用情况,提高软件使用效率(12分) | “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存在内容缺失、错误或不规范等情况的,每处扣0.5分,扣完4分为止;“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存在内容缺失、错误或不规范等情况的,每处扣0.5分,扣完8分为止。 | |||||
4 | 宣传培训 (4分) |
开展软件正版化宣传和培训的情况(4分) | 积极参与、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业务培训和知识普及工作(4分) | 本年度未参与全市统一培训工作的,扣1分;未组织本单位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的,扣3分。 | |||
5 | 迎检准备和考核评议 (10分) |
按时反馈迎检工作所需文件资料的情况(8分) | 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迎检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并按时报送软件资产智能管理平台(8分) | 未按照年度方案及相关通知要求,将授权协议、制度文件、宣传培训、《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年度工作报告及软件日常需求、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资料(电子版)报送至北京市软件资产智能管理平台的,每项扣1分,扣完8分为止。 | |||
配合开展年度考核评议的情况(2分) | 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积极配合市考核组做好考核评议工作(2分) | 按照年度相关通知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各项迎检准备且不具备迎检条件的单位,扣2分。 | |||||
6 | 实地考核 (30分) |
软件安装使用的账实匹配情况(5分) | 台账登记信息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5分) | 实地考核发现软件安装使用存在账实不符现象的,每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
运用技术手段,提高检查效率(10分) | 网络版检查工具安装使用情况;计算机开机接受检查的情况(10分) | 网络版检查工具客户端安装率需达到100%,每缺口1%,扣0.1分,扣完5分为止;实地检查中,开机率未达到90%,每缺少1%的,扣0.2分。扣完5分为止。 | |||||
软件规范使用的考核情况(15分) | 对盗版、无授权、超授权等不规范的软件使用现象实行零容忍(15分) | 实地上机考核发现计算机安装盗版、无授权、超授权等违规使用软件现象的,每台扣3分;存在突击安装现象的(10天内),每台扣0.2分。扣完15分为止。 | |||||
加分项目 (10分) |
丰富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正版化精细化管理(3分) | 坚持“人防”与“技防”并重,开展软件侵权预警监测工作的,加2分;开展授权备案认证工作的,加1分。 | |||||
深入推进使用国产软件(3分) | 本单位国产(操作系统)软件使用率达到30%,加1分;国产(办公)软件使用率达到100%,加2分。 | ||||||
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正版化工作(1分) | 对所属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推进落实,加1分。 | ||||||
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情况(3分) | 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经验做法,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在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工作信息的,加2分;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评、评先评优、述职述廉述学的,加1分。加完3分为止。 |
附件2 北京市2020年度区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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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名称: | 考核时间: | |||||
序 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明细 | 考核评分原则及标准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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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作责任 落实 (20分) |
建立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的情况(20分) |
健全本区(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机制(4分) | 未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的(须正式印发),扣2分;方案中未明确正版化工作职责分工的,扣2分。 | ||
明确本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第一责任人(4分) | 本区报送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中未明确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或副区长担任组长、各单位报送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中未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扣4分。 | |||||
明确本区(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4分) |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中未明确牵头单位、软件采购部门、软件资产管理部门、信息化工作部门及责任人员的,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 | |||||
明确本区成员单位工作岗位职责(8分) | 区政府或区委宣传部未做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的,扣4分;正版化工作牵头单位未能与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全区正版化工作的,扣3分。 | |||||
2 | 经费保障和软件采购 (20分) |
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规范开展软件集中采购工作的情况(20分) |
根据软件采购需求,做好预算保障并落实软件集中采购规定(10分) | 未提供采购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软件采购计划表(本年度无软件采购需求的单位无需上报),未提供软件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开放式授权许可协议、确认函或北京市授权备案认证结果的,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 ||
计算机软件采购及配置符合政策要求,并做好软件版权状况的核验(10分) | 对本年度内购置的软件进行全面审核:如发现软件产品型号、价格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扣5分;如发现软件产品授权不真实、不合法,扣5分。 | |||||
3 | 软件资产 管理 (20分) |
软件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的情况(10分) | 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体系(10分) | 未建立计算机软硬件采购管理规定、软件日常使用及配置管理规定、软件台账及安装维护管理规定、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责任追究体系等管理制度的,每缺少一项扣2分。 | ||
建立、更新和维护软件台账,全面掌握软件使用情况,提高软件使用效率(10分) | “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存在内容缺失、错误或不规范等情况的,每处扣0.5分,扣完3分为止;“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存在内容缺失、错误或不规范等情况的,每处扣0.5分,扣完7分为止。 | |||||
4 | 宣传培训 (4分) |
开展软件正版化宣传和培训的情况(4分) | 积极参与、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业务培训和知识普及工作(4分) | 未参与全市本年度统一培训工作的,扣1分;未组织开展本区宣传培训工作的,扣3分。 | ||
5 | 迎检准备和考核评议 (12分) |
按时反馈迎检工作所需文件资料的情况(9分) | 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迎检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并按时报送软件资产智能管理平台(9分) | 未按照年度方案及相关通知要求,将年度工作方案、供货合同、授权协议、制度文件、宣传培训、《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年度工作报告及软件日常需求、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资料报送至北京市软件资产智能管理平台的,每项扣1分,扣完9分为止。 | ||
配合开展年度考核评议的情况(3分) | 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积极配合市考核组做好考核评议工作(3分) | 按照年度相关通知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各项迎检准备且不具备迎检条件的,扣3分。 | ||||
6 | 实地考核 (24分) |
软件安装使用的账实匹配情况(4分) | 台账登记信息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4分) | 实地考核发现软件安装使用存在账实不符现象的,每处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 ||
运用技术手段,提高自查检查效率(8分) | 网络版检查工具安装使用情况(8分) | 网络版检查工具客户端安装率需达到100%,每缺口1%,扣0.1分,扣完4分为止;实地检查中,开机率未达到85%的,每缺口1%,扣0.2分,扣完4分为止。 | ||||
软件规范使用的考核情况(12分) | 对盗版、无授权、超授权等不规范的软件使用现象实行零容忍(12分) | 实地上机考核发现计算机安装盗版、无授权、超授权等违规使用软件现象的,每台扣3分;存在突击安装现象的(10天内),每台扣0.2分。扣完12分为止。 | ||||
7 | 加分项目 (15分) |
运用技术措施提高软件资产管理水平(5分) | 坚持“人防”与“技防”并重,开展软件侵权预警监测工作的,加3分;开展授权备案认证工作,完成全区30%终端数的加1分,完成50%的加2分。 | |||
全区深入推广使用国产软件(2分) | 全区国产操作系统软件使用率达30%以上的,加1分;国产办公软件使用率达85%以上的,加1分。 | |||||
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8分) | 1.提供区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名录,加1分; 2.提供软件采购合同、授权协议、软件台账、软件日常维护工作报表的,每项加0.5分; 3.召开区属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会的,加2分; 4.以场地授权形式部署国产办公软件的,加1分; 5.实地抽查区属国有企业时,未出现盗版现象,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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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区整体考核评分分值=(区级机关基础分值+区级机关年度加分)×70%+(区卫生健康系统基础分值+区卫生健康系统年度加分)×30%。 |
附件 | ||||||
北京市2020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分表 | ||||||
单位名称: | 考核时间: | |||||
序 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明细 | 考核评分原则及标准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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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责任落实 (11分) |
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的情况(11分) |
明确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2分) |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中未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扣2分。 | ||
建立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2分) |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中未明确牵头部门、软件采购部门、软件资产管理部门、信息化工作部门及责任人员的,每缺一项扣0.5分。 | |||||
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本集团工作议事日程(5分) | 未提交本单位年度工作方案的(须正式印发),扣2分;未提供相关工作会议纪要或信息简报的,扣3分。 | |||||
明确本单位软件使用者相关规定(2分) | 未逐人签订“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的,每缺一人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 |||||
2 | 信息报送 (3分) |
按工作要求上报信息报表(3分) | 在规定时间节点报送完成本年度各类信息报表(3分) | 未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方案、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信息表及市属国有企业名录的,每项扣1分。 | ||
3 | 经费保障和软件采购 (16分) |
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规范开展软件集中采购工作的情况(16分) | 梳理软件采购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将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确保软件授权充足(16分) | 未提供软件采购计划表、经费预算表(本年度无软件采购需求的单位无需上报),每缺一项扣2分;未提供充足的软件采购合同、授权协议、确认函或北京市授权备案认证结果的,每缺一项扣4分。 | ||
4 | 软件资产 管理 (21分) |
软件资产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的情况(6分) | 建立健全本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制度体系(6分) | 未提供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制度(须正式印发),扣2分;未提供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须正式印发),扣2分;未提供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制度(须正式印发),扣2分。 | ||
规范软件使用管理情况(12分) |
建立、更新和维护软件台账,全面掌握软件使用情况,提高软件使用效率(12分) | “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存在内容缺失、填制不规范或错误的情况,每处扣0.5分,扣完7分为止;“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存在未对预装操作系统软件真品证书标签(COA或GML)拍照留存、内容缺失、填制不规范或错误的情况,每处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 ||||
对软件安装使用行为进行日常监管的情况(3分) | 规范软件安装和维护,建立软件安装卸载审核机制(3分) | 未提供日常监管措施(日常巡检、定期抽查或技术手段监测等)相关证明资料的,扣3分。 | ||||
5 | 宣传培训 (4分) |
开展软件正版化宣传和培训的情况(4分) | 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业务培训和知识普及工作(4分) | 本年度未参与全市统一培训工作的,扣2分;未提供本企业集团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相关证明资料的,扣2分。 | ||
6 | 督导检查 (15分) |
组织开展本企业集团软件正版化检查考核评议工作(15分) | 对集团总部及下属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15分) | 未提供本企业集团(包含所属企业)软件正版化检查考核过程相关材料的,扣6分;未提供本企业集团(包含所属企业)检查考核评议结果的,扣6分;未提供本集团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总结的,扣3分。 | ||
7 | 实地考核 (30分) |
软件安装使用的账实匹配情况(5分) | 台账登记信息与软件实际安装使用情况相符(5分) | 实地上机检查发现软件安装使用存在账实不符现象的,每处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 ||
推广软件检查工具,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自查自纠效率(5分) | 软件检查工具(网络版)安装使用情况(5分) | 软件检查工具(网络版)客户端安装率需达到100%,每缺口1%的,扣0.3分,扣完5分为止;受检开机率未达90%的扣1分,未达85%的,扣2分,未达75%的,扣5分。 | ||||
软件安装使用规范的检查情况(20分) | 对盗版、无授权、超授权等不规范的软件使用现象实行零容忍(20分) | 实地上机检查发现计算机安装盗版、无授权、超授权等违规使用软件现象的,每台扣2分;存在突击安装现象的(10天内),每台扣0.3分。扣完20分为止。 | ||||
8 | 加分项目 (10分) |
推进使用国产软件(3分) | 国产工业设计软件使用率达到50%,加1.5分;国产办公软件使用率达到90%,加1.5分。 | |||
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正版软件精细化管理(5分) | 坚持“人防”与“技防”并重,开展软件侵权预警监测工作的,加3分;开展授权备案认证工作的,加2分。 | |||||
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情况(2分) | 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评、评先评优或信息化工作年度考核的,加2分;通过单位网站、宣传手册、海报、橱窗、视频等方式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或在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工作信息的,加2分。加完2分为止。 |
北京市2020年度市级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分表 | ||||||||
单位名称: | 考核时间: | |||||||
序 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明细 | 考核评分原则及标准 | 得分 | |||
1 | 工作责任 落实 (14分)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的情况(14分) | 建立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机制(3分) | 未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方案的,扣2分;方案中未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分工的,扣1分。 | ||||
明确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第一责任人(2分) |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中未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扣2分。 | |||||||
明确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4分) |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中未明确牵头部门、软件采购部门、软件资产管理部门、信息化工作部门及责任人员的,每缺一项扣1分。 | |||||||
明确本单位软件使用者相关规定(2分) | 未逐人签订“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的,每缺一人扣0.1分,扣完2分为止。 | |||||||
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3分) | 未提供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会议纪要或信息简报等证明材料的,扣3分。 | |||||||
2 | 经费保障和软件采购 (26分) |
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规范开展软件采购工作的情况(26分) | 梳理软件采购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将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明确资金来源和经费保障并落实到位(26分) | 1.未提供本单位软件采购合同及开放式许可协议、确认函等授权许可相关证明文件的,每缺一套扣1分,扣完18分为止。 2.2019年之后采购OEM预装操作系统软件授权许可的,未提供相关采购合同(关键页)的,扣2分。 3.已报废、待报废的计算机,未提供单位内正式报废流程相关证明文件的,扣3分。 4.因业务需要无法使用合规软件的特殊业务计算机,需提供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未提供说明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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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软件资产 管理 (16分) |
软件资产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的情况(3分) | 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体系(3分) | 未建立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制度的,扣1分;未建立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的,扣1分;未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制度的,扣1分。 | ||||
软件产品的使用管理情况(11分) | 建立、更新和维护软件台账,全面掌握软件使用情况,提高软件使用效率(11分) | 对于“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中存在内容缺失、错误或不规范等情况的,每处扣0.5分,扣完4分为止;对于“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中存在内容缺失、错误或不规范等情况的,每处扣0.5分,扣完7分为止。 | ||||||
对软件安装使用行为进行日常监管的情况(2分) | 规范软件安装和维护,建立软件安装卸载审核机制(2分) | 未提供日常监管措施(日常巡检、定期抽查或技术手段监测等)相关证明资料的,扣2分。 | ||||||
4 | 宣传培训 (7分) | 开展软件正版化宣传和培训的情况(7分) | 积极参与、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业务培训和知识普及工作(7分) | 未参与全市本年度统一培训工作的, 扣2分;未提供本单位举办全员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证明资料的,扣3分;未通过单位网站、宣传手册、海报、橱窗、视频等方式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形势任务、业务知识和工作成果的,扣2分。 | ||||
5 | 考核评议 (13分) |
配合开展年度考核评议的情况(13分) | 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积极配合市考核组做好考核评议工作(2分) | 按照年度相关通知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各项迎检准备且不具备迎检条件的单位,扣2分。 | ||||
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整体情况(11分) | 1.未提供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总结的,扣2分。 2.未提供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统计表》的,扣1分。 3.迎检资料中,数据填报出现账账不符现象,每处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4.在规定时间节点,未及时报送相关迎检资料的,扣2分。 5.现场检查反馈问题较多的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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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地考核 (24分) |
软件安装使用的账实匹配情况(7分) | 确保软件授权充足且台账登记信息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7分) | 实地上机检查发现软件安装使用存在账实不符现象的,每处扣1分,扣完7分为止。 | ||||
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正版软件使用率。(7分) | 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检查工具的安装使用情况。(7分) | 除报废、特殊业务计算机外,其他计算机安装率不足90%的,每缺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4分为止;受检开机率不足85%的,每缺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3分为止。 | ||||||
软件规范使用的考核情况(10分) | 对盗版、无授权、超授权等不规范的软件使用现象实行零容忍(10分) | 实地上机考核发现盗版、无授权、超授权等违规使用软件现象的,每台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 ||||||
7 | 加分项目 (6分) |
落实软件场地授权(2分) | 优化软件采购模式,在本单位部署国产软件场地授权的,加2分。 | |||||
创新工作,效果突出(4分) | 把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网络信息安全考核、评先评优的,加 2分;在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的,加2分。 |
附件5 北京市2020年度区级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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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名称: | 考核时间: | ||||||||||||
序 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明细 | 考核评分原则及标准 | 得分 | ||||||||
1 | 工作责任 落实 (13分)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的情况(13分) | 建立本区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机制(3分) | 未制定本系统本年度工作方案的,扣2分;方案中未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分工的,扣1分。 | |||||||||
明确本区卫生健康系统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第一责任人(2分) |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本区行业主管单位填制)中未明确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扣2分。 | ||||||||||||
明确本区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2分) |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本区行业主管单位填制)中未明确牵头部门、信息化工作部门等职能部门及责任人员的,扣2分。 | ||||||||||||
明确本区卫生健康系统软件使用者相关规定(3分) | 未逐人签订“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的,每家扣1分,扣完3分为止。 | ||||||||||||
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3分) | 未提供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会议纪要或信息简报等证明材料的,每家扣1分,扣完3分为止。 | ||||||||||||
2 | 经费保障和软件采购 (25分) |
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规范开展软件采购工作的情况(25分) | 梳理软件采购需求,编制软件采购计划,将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明确资金来源和经费保障并落实到位(25分) | 1.本单位软件采购合同及开放式许可协议、确认函等授权许可相关证明文件,每缺一套扣1分,扣完16分为止。 2.2019年之后采购OEM操作系统软件授权的,未提供相关采购合同(关键页)的,每家扣1分,扣完3分为止。 3.已报废、待报废的计算机,未提供单位内正式报废流程相关证明文件的,每家扣1分,扣完3分为止。 4.因业务需要无法使用合规软件的特殊业务计算机,需提供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未提供的,每家扣1分,扣完3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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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软件资产 管理 (16分) |
软件资产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的情况(4.5分) | 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体系(4.5分) | 未建立本单位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制度的,每家扣0.5分,扣完1.5分为止;未建立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的,每家扣0.5分,扣完1.5分为止;未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制度的,每家扣0.5分,扣完1.5分为止。 | |||||||||
软件产品使用管理情况(10分) | 建立、更新和维护软件台账,全面掌握软件使用情况,提高软件使用效率(10分) | 对于“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中存在内容缺失、错误或不规范等情况的,每处扣0.5分,扣完4分为止;对于“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中存在内容缺失、错误或不规范等情况的,每处扣0.5分,扣完6分为止。 | |||||||||||
对软件安装使用行为进行日常监管的情况(1.5分) | 规范软件安装和维护,建立软件安装卸载审核机制(1.5分) | 未提供日常监管措施(日常巡检、定期抽查或技术手段监测等)相关证明资料的,每家扣0.5分,扣完1.5分为止。 | |||||||||||
4 | 宣传培训 (6分) | 开展软件正版化相关宣传和培训的情况(6分) | 积极参与、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业务培训和知识普及工作(6分) | 行业主管单位未参与全市本年度统一培训工作的,扣2分;未提供本区卫生健康系统举办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证明资料的,扣2分;未通过单位网站、宣传手册、海报、橱窗、视频等方式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形势任务、业务知识和工作成果的,扣2分。 | |||||||||
5 | 考核评议 (17分) | 组织开展本区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检查考核评议工作(17分) | 对本区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6分) | 未提供本区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检查工作通知、考核标准、考核评议结果的,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6分为止。 | |||||||||
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整体情况(11分) | 1.未提供本区卫生健康系统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总结的,扣1分; 2.未提供本区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统计表》的,扣1分; 3.未在三年工作计划内完成本区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的,区行业主管单位未汇总工作中存在重要问题的,扣2分; 4.区行业主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节点,报送完成本年度迎检资料的,扣1分; 5.现场检查反馈问题较多的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的,每家扣1分,扣完3分为止; 6.迎检资料中,填报数据出现账账不符现象的,每家扣1分,扣完3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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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地考核(23分) | 软件安装使用的账实匹配情况(6分) | 确保软件授权充足且台账登记信息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6分) | 实地上机检查发现软件安装使用存在账实不符现象的,每处扣1分,扣完6分为止。 | |||||||||
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正版软件使用率。(7分) | 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检查工具的安装使用情况。(7分) | 除报废、特殊业务计算机外,其他计算机安装率不足90%的,每缺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4分为止;受检开机率不足85%的,每缺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3分为止。 | |||||||||||
软件规范使用的考核情况(10分) | 对盗版、无授权、超授权等不规范的软件使用现象实行零容忍(10分) | 实地上机检查发现安装盗版、无授权、超授权等违规使用软件现象的,每台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 |||||||||||
7 | 加分项目 (6分) |
落实软件场地授权(2分) | 优化软件采购模式,在本区系统内部署国产软件场地授权的,加2分。 | ||||||||||
创新工作,效果突出(4分) | 把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网络信息安全考核、评先评优的,加2分;在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的,加2分。 | ||||||||||||
备注:1.各单位正版软件由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采购的,如未提供正版软件授权函、调拨函、调拨明细,即扣除“经费保障和软件采购 ”项目的全部分值。 2.区整体考核评分分值=(区级机关基础分值+区级机关年度加分)×70%+(区卫生健康系统基础分值+区卫生健康系统年度加分)×30%。 |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20年6月XX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