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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2021-05-11 15:23:45金隅砂浆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JYSJ-DS2021-14                                                                    
 
招标材料名称:玻化微珠散装运输
 
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目   录
 
一、投标邀请书…………………………………2
 
二、投标人须知…………………………………4
 
三、招标标的及其技术规范……………………12
 
四、投标书格式…………………………………13
 
五、合同范本……………………………………18
 
 
 
一、投标邀请书
为进一步优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生产需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组织对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6月 -2022年3月对玻化微珠的散装运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商就本标书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JYSJ-DS2021-14
2、交货地点: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书正本1套,副本2套。
注:将附表中的数据按照此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认真填写完善。并签字盖章后密封在标书内。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邮寄。邮寄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王官营镇袁各庄村北。
5、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6、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2日(8:00-16:00)
7、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暂定2021年5月25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0、开标地点: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二层会议室
11、联系人:李绍平、崔彩军                                 
联系电话:13483574479,15232553659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合格的投标人
1.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1.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提供运输服务的参加投标。
1.3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条例。
2、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公司的法人代表,则必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知
1、运输路线:葫芦岛市华彦尾矿砂制品有限公司至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库房
2、 运输距离:310公里
3、运输要求:
1)运输车辆需散装罐车运输,车辆排放标准为国五车并佩戴环保清单,保证罐体内无杂物。
4、投标人承诺:
4.1投标人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人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
4.2投标人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4.3投标人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或无偿帮助;
4.4投标人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4.5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买方及其他商家利益。
如违反上述五条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将其列入招标方黑名单;若投标人已经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招标方黑名单,投标人需同时承担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若投标人已经中标并签订了合同,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招标方黑名单,投标人同时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章节: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标的及规范 
4.投标书格式  5.合同范本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作为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三天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期三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寄送或传真给每个持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信函,通知所有持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7.3为使投标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书的编制
8、投标书的构成
8.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章节:
 1.投标书商务部分 2. 投标书技术部分
8.2投标书技术部分: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技术部分应包括以下部分:
(1)按照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具备相应资格,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2)按照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运输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3投标书商务部分:
按照第09条要求填写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9、投标函格式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数量和价格。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散装运输的单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2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和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1.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3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运输不是投标人自己的车辆,投标人应提供与运输公司的协议;
(2)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运输(或组织运输)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2、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招标文件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2.2服务合格性的证明
13、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3.1投标人应按招标要求,准备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套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书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书的每一页都应有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名签字。
13.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
14、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书必须密封
l 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本文件一份、副本文件两份。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l 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密封袋、资格证明文件袋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封皮上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方名称直接送至招标人处。
    14.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过早起封概不负责。
15、投标截止日期
招标人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6、迟交的投标书
招标人有权拒绝并作废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7、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交与招标人处,该修改或撤回方为有效。
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4、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五)其他注意事项
18、开标和评标
18.1.以下因素可能导致招投标会现场无法确定最终中标人:
18.1.1、按供应稳定性、均衡性原则的要求,招标方应保持适当户数的运输商(二至四户、甚至更多),招标非唯一排他性定标。
18.1.2、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招标人预期。
18.1.3、根据报价情况,须确定适当数量预中标人(一般以保留户数的1.5倍为宜)。招标方还需与预中标人展开竞争性谈判,以便纠正报价实质性偏离或平衡不同投标人的利益。
18.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也不能成为排他性条件。
18.3、评委会将考虑包括资质、价格、实际运输能力、以往信誉等综合因素确定预中标人或直接将最佳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8.4、评委会根据招标方考察及与预中标人谈判等综合因素在预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18.5、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招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8.6、最终中标人由招标组成的本次招投标活动领导组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研究确定。
18.7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范本是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投标商应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不符合其要求则有可能被作为废标。
19、中标人要求:
中标后如果服务价格发生变动,中标人应提供相关市场调研报告,经我方市场调研核实后方可调整。
20、技术和商务偏离
20.1如果投标商有技术和商务的偏离,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与标书密封一起,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技术和商务偏离应进行说明,未进行任何说明则招标人认为:投标商已经完全理解和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无任何偏离。
20.2 如果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重大偏离是指投标运输数量、交货期及附件合同中的各项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进行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部分。
三、投标书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章节: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招标采购的玻化微珠运输招标邀请书 JYSJ-DS2021-14(编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标书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价以报价单为准
2. 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 我们已详细审核并完全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4. 同意在招标邀请书第9条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
5. 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凭证和资料。
6.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投标人代表姓名:                                          
   电  话、传  真:                                          
   邮  政  编  码:                                          
   公          章:                                          
   日          期:                                          
2. 投标书封面格式:
投标书封面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制作,但应具有以下内容: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书编号(即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书正/副本标志
     投标书编制日期
3.投标响应及偏离格式(投标商自行编制)
投标响应及偏离
 本节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且应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逐一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如果投标的某个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须将此偏离单独编写一节:“投标偏离”,且在投标书总目录中列出。
   “投标偏离”须对招标实际和招标要求进行一一对应排比。
    若无偏离请在此章节处写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无偏离。
4.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                的                                     (投标商)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 散装运输  招标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有关事务。
授权委托人情况:
    姓名:                    职务:                
       居民身份证编号:                          
       发证机关:                                
       通信地址:                      邮编:                
       电    话:                      传真:                
       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格式2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格式3    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格式4 道路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格式5    其它(投标人自行设计)
 
5、承诺函
承 诺 函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公司即将于     年    月    日组织的 运输  招标,我公司已知悉贵公司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并遵守贵公司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投标报价表
名称 交货地点  
税率
月供货量(吨) 账期 含税到位单价(元/吨) 付款方式 备注
运费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9%         至少保证3个月价格不调整
 
注:报价时注明送货地址
 
 

                                                                      
机  密                                                             标准合同
委 托 运 输 合 同
甲方: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唐山市丰润区       
乙方:                                         签订时间:2021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散户运输货物名称、收货单位、数量、卸货地、运输价格
运输货物名称 收货单位 暂估数量  (万吨) 卸货地 含税运输价格
玻化微珠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暂估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注:运输车辆需罐车运输,车辆排放标准为国五车并佩戴环保清单,保证罐体内无杂物。
第二条、运输货物起运地和到达地
2.1运输货物起运地:
2.2运输货物到达地: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库房。
第三条、运输时间
3.1承运日期:2021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   
3.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或甲方通知日期按时组织车辆运输。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车辆要求   
本合同项下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车辆为 罐车 ,上述车辆要求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4.1具备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应具备的有效证件;
4.2已缴纳当年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承运货物责任险等保险。
4.3车辆排放标准为国五车并佩戴环保清单,保证罐体内无杂物。
第五条、货物的装卸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卸由 乙方 负责,由 乙方 承担费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的将货物运到本合同约定地点,由收货单位接收货物,收货单位在收货或结算单据上进行签收确认,乙方负责将收货或结算单据及时交给甲方,收货或结算单据是甲、乙双方结算运费的依据。
第六条、质量要求及验收
6.1运输质量要求:乙方应对运输货物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应当按照通用的足以保全货物的方式对承运货物进行包装。
6.1.1裸露货物进行苫盖,保证运输过程无飘洒、无丢失、无混料。
6.1.2应采取防潮、防雨、防盗等必要措施。
6.2验收:收货单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发货方的发货单对货物的外观及重量进行验收;数量检验以收货单位计量衡称重为计量标准。收货单位收到货物重量与发货单位的磅差在 3‰ 以内,磅差超出上述标准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按该货物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价格及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七条、运费结算
7.1结算数量:以收货单位汽车计量衡称重数量为准。
7.2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在每25日前对当月发生得承运货物数量及运费金额进行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应在7日内向甲方指定收货单位开具合法有效得运输发票(9%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买方办理完挂账后,30日内付款。  
7.3运费调整:若市场发生变化,乙方有权对以上价格进行调整,若甲方对乙方调整后得价格不认可则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对于乙方正在承运的货物,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完毕承运义务。
7.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与银行承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
第八条、保证和承诺
8.1乙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不存在挂靠其他单位的情形;
8.2乙方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许可经营范围符合本合同运输货物所属类别;
8.3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配备的驾驶人员具备驾驶本和同所用车型相对应的驾驶证,且具备与运输本合同货物相对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8.4乙方保证所提供票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因乙方出具票据违反国家税收和发票相关法规规定的,致使甲方遭受处罚受到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同时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重新向甲方开具票据。
第九条、风险转移及赔偿
9.1本合同项下货物交运给乙方后,自装车时开始,货物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的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及甲方或收货单位造成的除外;
9.2乙方对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为该货物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价格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条、权利与义务
10.1甲方的权利义务
10.1.1乙方在承接甲方运输业务,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甲方客户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10.1.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起运货物的起运时间、行车路线,对乙方延误或拒绝甲方所提出的正常货物运输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1.3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时办理结算。
10.2乙方的权利义务
10.2.1乙方保证提供完好的适运车辆及其它必备条件将承运的物资及时、快速、安全、可靠地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10.2.2乙方保证提供充足的车辆进行运输,如乙方在承运期内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价格、甲方要求的运输期限及时安全可靠的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市场价格另行组织运输,完成本合同项下待运货物的运输,因此产生的运费差价由乙方承担。
10.2.3乙方应加强对承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在承运车辆开始运输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运输车辆性能良好;运输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应遵守有关交通法律法规,进入提货地或交货地后,应遵守发货单位或收货单位厂区内的车辆限速及其他要求。
10.2.4乙方在装车、卸车时应遵守甲方或收货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第十一条、安全责任及要求
11.1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及收货单位的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装运过程中增强安全及环保意识,进入甲方厂区须遵守甲方安全有关规定,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11.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超限等情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1.3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应对周围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11.4为履行本合同乙方所使用员工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及被罚款等情形,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2.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
12.3乙方在运输途中,如出现货物破损、丢失、污染、雨淋、被盗、被抢等情形,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货物损失按同类产品当期交易价格赔偿,若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4乙方未经甲方认可不得随意变更送货地点,如随意变更送货地点,乙方应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2.4.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2.4.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该货物继续运至指定地点;
12.4.3乙方赔偿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第三方索赔、货物差价损失等其他损失。该赔偿费用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12.5如乙方违反第八条承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2.6乙方承诺:乙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人员参加由乙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甲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甲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甲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甲方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事宜
13.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未发生运输业务,承运期间届满,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如出现下列情形本合同解除:
14.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擅自使用甲方的企业文化标识,以甲方名义从事有关活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运输车辆发运货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4.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费,超过三次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4.4一方出现其他足以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形,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 2022年    月     日。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单方涂改无效。
双方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一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第十九条、 特别提示条款
特别声明:
甲乙双方签订本和同时已经详细了解了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责任承担条款无需特别标明,甲乙双方已经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承担责任。
甲方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路北区永庆道35号            地址:
开户银行:中行新城道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100148261636                 账号:
    联系方式:0315-558838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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