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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垛机设备商务标

2018-12-06 14:42:11金隅砂浆
招 标 文 件
 
 
 
 
 
 
 
                                                 
 
议标文件编号:JYDSGF-20181202
议标设备名称:砂浆生产线-高位码垛机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8 12
 
 
 
 
 

A.  商务条款

一.招标邀请书

 1、议标文件编号:JYDSGF-20181202
2、议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设备名称:砂浆生产线-高位码垛机
数量:一套
 交货时间:最短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唐山市丰润区王官营

投标文件分技术投标书(书面)、商务投标书(书面)、唱标书(书面)三部分,这三部分分别单独密封。其中技术和商务投标书中正本1套(商务、技术各1份),副本5套(商务、技术各5份),唱标书1份,附投标设备样本。

投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定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标书售价500元,开写收据,该费用作为评标的费用支出,不予退还。投标当天上交该费用。
1、 投标时各投标商需提供一张包括投标文件所有内容(技术投标书、商务投标书、标准对标数据表)的U盘,单独密封;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能现场解答专业技术问题。
2、 售招标文件地点: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3、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5日
4、 开 标  时 间:另行通知
5、 开标地点: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6、 联 系 人:付爽13832884026
7、 技术方面联系人:王树红13582934821
    联系电话:0315-5588853
    传    真:0315-5582580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王官营袁各庄村北
邮政编码:064000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合格的投标人

1.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设备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1.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参加投标。
1. 3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招标人在本投标邀请下拟采购的设备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2、废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2.1 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的。
2.2 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2.3 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填写。
2.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2.5 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法定代表人参加除外)。
2.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且其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会的;以及其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姓名与授权委托书姓名不符的。
2.7 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2.8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9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为无效资质。
2.10报价明显低于企业成本的。 
2.11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2.12 未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者。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章节
一、招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书的格式
四、技术招标要点
五、招标设备及其技术规范
六、标准对标数据表
七、附录
八、唱标书
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2、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届满前2天内按招标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期届满前2天内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将以书面答复寄送或传真给每个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或信函,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
3.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4、投标承诺:

4.1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
4.2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4.3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或无偿帮助;
4.4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4.5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
    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已经中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投标方须同时承担招标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如果已经中标,且已经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投标方同时须向招标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三).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2、投标书的构成

A;商务投标书
投标人编写的商务投标书应包括以下部分:
2.1按照第3、4和5条要求填写的商务投标函、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免费的备品备件及工具列表、两年内的易耗备品备件表;
2.2商务对标偏离表
2.3按照第6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B:技术投标书
2.4按照《招标设备及其技术规范》要求填写的技术投标表。
2.5按照《招标设备及其技术规范》对标的偏离表。
2.6按照第7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辅助服务是合格的,且设备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函

    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设备、设备简介、来源、数量和价格。

4、投标报价

4.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设备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设备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5、投标货币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特殊要求的除外)。

6、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6.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3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3.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设备制造厂家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设备的正式授权;
   6.3.2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6.3.3如果投标人在中国没有营业地点,投标人应由或将由(如果中标的话)一家在中国营业的机构代理。该代理机构应有装备,并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维修、保养、修理和备件储存的义务。
6.4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7、证明设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7.1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7.2设备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设备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来源地证书证实。
7.3证明设备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7.3.1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7.3.2为使设备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设备从买方开始使用两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和特种工具的货源和现行价格;
7.3.3逐条对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逐条填报投标报价规格响应表。
7.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7.3.3时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人满意。

8、投标有效期

8.1所投的标应从开标之日起75个日历日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8.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
8.3如果是固定价合同而授标的时间又超过原来的投标有效期75天,合同价将按“延长投标有效期通知”中所述的系数进行调整。

9、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9.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邀请书第4条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书正本和五份副本每套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书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

(四).投标书的递交

1、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1.1.1投标书按照商务投标书、技术投标书和唱标书分别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1.2将全部投标文件按照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唱标部分分别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招标人邮政编码、名称、地址、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
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投标截止日期

2.1招标人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2招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的澄清”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到新的截止日期。

3、迟交的投标书

招标人有权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4、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
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4.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5、签订合同

5.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中标人应负违约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中标人。
5.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5.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范本无故进行修改的,按照放弃中标处理。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五)合同条款

1、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由此而引发的纠纷,责任由卖方承担;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2、包装要求

2.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2.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箱内每一单件应标明零件号与装箱单及安装图纸对应。
2.3卖方免费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3、质量保证

3.1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设备在符合安装规范、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合同约定的寿命保证期内具有良好的使用性能,并对由于制造及材料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3.2 卖方所交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调换或退货而发生的实际费用。因调换逾期者按逾期交货处理。
3.3在质保期内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
3.4卖方收到通知后8小时内没有响应,买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3.5重量过磅条款。 卖方提供设备的实际重量比合同约定的重量轻2%及以上时,买方有权按下述计算公式进行扣款:
(合同约定的总价÷合同约定的总重)×(合同约定的重量-设备实际重量)
当【(合同约定的总重量-设备实际重量)÷合同约定的总重】比率超过10%的时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供货或单方解除合同(设备实际重量以买方过磅数为准),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买方选择解除合同,则卖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的同时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卖方对买方的过磅结果有异议时,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则视为无异议。如委托具有计量资质的单位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4、性能保证

4.1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合同技术附件及投标文件或商务谈判中约定的技术指标。
4.2性能测试程序:
4.2.1卖方应在买方进行相应测试的前两周向买方提交用于该设备的性能测试程序,以保证买方能够顺利有效进行性能测试。
4.2.2买方和卖方需共同参加性能保证的测试。如测试后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性能保证,卖方负责对设备或有关部件进行调整、修改或替换(一个月内完成),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3在卖方根据第4.2.2条约定对设备进行调整、修改或替换后,仍由于卖方原因不能达到性能保证要求,卖方按照7.1.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检验

5.1过程检验:
5.1.1卖方应严格按合同文本中的要求进行,保证工序质量的各项检验工作,并保存记录,必要时买方可查阅有关的质检报告(材质化验单、探伤报告等复印件)。
5.1.2卖方在主要零部件加工完成后通知买方派员进行会检,会检合格的报告经双方签字后形成会检记录,必须在设备交货时供给买方。
5.1.3会检时,须有买、卖双方代表在场,由卖方指派有资质的检验人员对会检项目进行检测,测量时检测仪器、量具及图纸由卖方提供,并须出示计量量具在有效使用期内的检定合格证,会检工作不替代设备的最终验收。
5.1.4在对设备的任何检验和测试工作完成后,如果买方检验人员发现设备或部件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在检验和测试完成后3天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应负责解决存在问题并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除买方同意外,卖方保证不因此影响交货期限,否则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1.5在具备会检条件前七天,卖方应采用传真通知买方,买方应派代表按时到达。
5.1.6卖方为设备监造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所需图纸及检验工具并配合检验。
5.2交货前检验:
5.2.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合格证书。
5.3买方现场检验
5.3.1开箱检验:产品到达安装现场或买方仓库后由买卖双方组织验收,买方根据合同及技术文本的约定,对其包装、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开箱检验,必要时请买方所在地的法定商检部门参加,其商检费由责任方承担。
5.3.2产品验收:外观质量以双方现场验收检验为准,内在质量由买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检验;需要抽样送检的,以买方抽样送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3.3设备在安装调试及负荷试车过程中,如买方发现卖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卖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买方确认并解决有关问题,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纪要、备忘录等,双方代表应签字予以确认。

6. 设备交货要求:

6.1设备交货时,产品部件应标记清楚,裸件应打上标签,便于现场安装人员能容易区分。
6.2卖方交货时负责提供设备总图及部装图、易损件清单、润滑图表10套 、产品合格证(包括外购件合格证)、说明书4套。
6.3卖方应在交货前一周内将交货清单一式两份,由特快专递邮寄至买方。交货清单内容应包括:合同编号、部件名称、装箱件数、包装形式、箱号、外形尺寸、净重、毛重、吊装注意事项等。

7、违约责任

7.1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因卖方原因买方提出索赔,卖方按照买方要求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7.1.1买方退货,卖方按合同约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并支付买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1.2根据设备低劣、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7.1.3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同时,卖方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该部分质保期应从修补或更换后正常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
7.2如果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卖方24小时内未做出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卖方以现金方式给予买方赔偿。
7.3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1%)/每天计收,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逾期违约金一旦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退回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
7.4卖方不能提供有关卸车证明或未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致使买方无法卸货的,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由卖方偿付。发出产品不符或未到买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的,卖方除应负责按合同约定交货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5货到现场,买方违反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7.6如调试不能达到设计性能指标,但能满足生产使用,扣除合同总价的5%,调试不能达到设计性能指标也不能满足生产使用的,扣除合同总价的10%,买方给卖方一次对设备免费进行整改的机会(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如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则买方有权按第7.1.1条执行。

8、卖方承诺

8.1在设备安装、调试、使用过程中,卖方承诺及时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8.2对买方的技术服务要求,卖方在8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复(非工作日24小时回复), 如买方要求,卖方须48小时内派人前往处理,逾期未按买方合理要求作出答复或前往处理,且影响买方正常安装、调试、生产的,每发生一次,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造成损失超过2%,卖方以现金方式补偿。
8.3卖方不能及时提供服务时,应以提供图纸资料、技术指导、密码等解决问题的手段及时解决相应问题,涉及技术秘密时买卖双方可以签署保密协议。
8.4卖方免费负责现场安装和调试以及技术培训,保证买方人员能正确使用设备。

9、其他事项

9.1本合同总价为该产品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因素的影响。
9.2卖方提供的产品,除买方已认可的部分外均应由卖方制造,不得转让第三方制造,否则,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除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外,还需支付买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9.3卖方提供的外购设备与用于设备制作的材料应该由合同指定的生产厂家生产,否则卖方应该按合同要求重新配置,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合同条款7.3执行。
9.4由于双方的工作遗漏,因缺件、图纸、技术资料等造成设备安装调试无法进行时,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3日内,无条件提供满足安装调试要求的配件、附件、图纸等,否则按本合同条款7.3执行。
9.5距设备外壳1米的噪声排放必须小于85dBA ,噪声的检测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如未达到验收标准给卖方一次改进的机会,如第二次仍未达标,每超过5dB,(不足5dB按5dB计算)扣除该超标设备总价的1%。如卖方对此数据有异议,应在7日内提出,双方共同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检,检测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9.6进口设备或零部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有特殊质保期或保证寿命的,以其特殊的质保期或保证寿命为准。在质保期或保证寿命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的,卖方应免费予以更换或修复,质保期或保证寿命自更换或修复完成正常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
9.7合同编号按买方编号标准执行。
9.8卖方答疑澄清文件、卖方投标文件及买方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10、廉洁承诺:

10.1卖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买方人员参加由卖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
10.2卖方不向买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10.3卖方不为买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或无偿帮助;
10.4卖方不为买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10.5卖方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买方及其他商家利益。
如违反上述五条承诺之一的,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同意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六)合同范本

机  密                                                    标准合同
买卖合同
 
甲  方: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唐山市丰润区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名称、数量、制造厂家、金额及供货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                 
二、规格、型号、数量、供货范围:
序号 设备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1            
合计            
供货范围:见附件二
三、设备总重:     吨,合同总价: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 整),此为综合到位价,含 16 %增值税,一票制结算,乙方免费负责运输、提供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并承担保险费、管理费、首次检验费,自付费办理使用许可证。
四、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五、制造厂家:                            
第二条.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一、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交货完毕(即     年     月     日前交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地点 。
三、运输方式、费用负担: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乙方负担。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作为预付款。设备制作完毕后,甲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带负荷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6 %)后 60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60% 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10%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争议后一次无息付清。
第四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质量保证期限
一、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二。
三、质量保证期限:
整机质量保证期为年,(从设备安装、调试、带负荷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起),或全部货到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之日起 18 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
第五条.验收标准
一、按合同条款及甲方签字确认的图纸要求。
二、按本合同第四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要求。
第六条.验收方法
一、现场验收:产品到达安装现场或甲方仓库后由甲乙双方组织现场验收,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含技术文本),对其包装、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开箱检验,必要时请甲方所在地的法定商检部门参加,其商检费由责任方承担。
二、使用验收:外观质量以双方现场验收检验为准,内在质量由甲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检验为准。
第七条.产品的包装  详见《合同条款》(附件一)。
第八条.违约责任   详见《合同条款》(附件一)。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中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技术服务及承诺  详见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文件
    按先后顺序在前的优先
   (1)合同(2)澄清文件(3)投标书(4)招标书
   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保证各种票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经查证属实,乙方开具的票据违反税务机关相关规定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所受处罚及其它经济损失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法、违规发票票面金额三倍的违约金。乙方必须在货到验收合格后7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否则按100元每日扣款。(自然灾害除外)。
二、环保要求:汽车到甲方公司时不得鸣笛,车速不得超过5km/小时 ,注意苫盖、防止环境污染。禁止在厂内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室),禁止乱扔杂物,禁止随意吐痰,装卸货产生的杂物、垃圾由装卸方半小时内负责清理完毕。
三、安全要求:汽车按指定路线行驶,指定位置装货、卸货后立即离厂;装卸车前必须将车厢栏杆打开固定牢固,在具备作业条件时方可作业;乙方送货人员应在业务范围内作业或活动,严禁随意走动,随意动用甲方厂内设施。乙方送货人员应服从甲方公司管理,进厂前须签订《临时安全协议书》。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单方涂改无效。
双方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条款
乙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人员参加由乙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甲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甲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甲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甲方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特别声明:
甲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已详细了解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相关条款无需特别标明,甲乙方已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承担的责任。
(此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路北区永庆道35号                        
法定代表人: 蔡鲁宏                   
经办人:  付爽                         
开户银行: 中行新城道支行                        
账号: 100148261636                        
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0315-5588853                         
传真: 0315-5582580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传真:                              
 
 
附件一:合同条款
 
1、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由此而引发的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包装要求
2.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2.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箱内每一单件应标明零件号,并与装箱单及安装图纸对应,此外零件号还应具体对应散装罐编号。
2.3乙方免费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3、质量保证
3.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对由于制造及材料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3.2 乙方所交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调换逾期者按逾期交货处理。
3.3在质保期内乙方收到通知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3.4乙方收到通知后 4 小时内没有响应,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3.5交货时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给甲方。
3.6重量过磅条款。 乙方提供货物的实际重量比合同约定的重量轻时,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价款÷合同约定的重量)×(合同约定的重量-设备实际重量)进行扣款,当【(合同约定的重量-设备实际重量)÷合同约定的重量】比率超过 5 %的时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供货或单方解除合同(设备实际重量以甲方过磅数为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如甲方选择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的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如乙方对甲方的过磅结果有异议时,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1 日内提出。如委托具有计量资质的单位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过错方负担。
4、性能保证
4.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合同技术附件及投标文件或商务谈判中约定的技术指标。
4.2性能测试程序:
4.2.1乙方应在进行相应测试的前两周向甲方提交用于该设备的性能测试程序,以保证甲方能够顺利有效进行性能测试。
4.2.2甲方和乙方需共同参加性能保证的测试。如测试后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性能保证,乙方负责对设备或有关部件进行调整、修改或替换(要求乙方一个月内调整、修改或替换完毕),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2.3在此期间,为不延误工地使用,乙方应免费提供替代设备供甲方使用。
4.3在乙方根据第4.2.2条约定对设备进行调整、修改或替换后,仍由于乙方原因不能达到性能保证要求,甲方有权按合同7.1.1执行。
5、检验
5.1过程检验:
5.1.1乙方应严格按合同文本中的要求进行,保证工序质量的各项检验工作,并保存记录,必要时甲方可查阅有关的质检报告(材质化验单、探伤报告等复印件)。
5.1.2乙方在主要零部件加工完成后通知甲方派技术人员进行会检,会检合格的报告经双方签字后形成会检记录,必须在设备交货时供给甲方。
5.1.3会检时,须有甲、乙双方代表在场,由乙方指派有资质的检验人员对会检项目进行检测,测量时检测仪器、量具及图纸由乙方提供,并须出示计量量具在有效使用期内的检定合格证,会检工作不替代设备的最终验收。
5.1.4在对设备的任何检验和测试工作完成后,如果甲方检验人员发现设备或部件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在检验和测试完成后 30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负责解决存在问题并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除甲方同意外乙方保证不因此影响交货期限,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1.5如果甲方代表不能按乙方要求到达日期内到达,乙方可单方对会检项目进行复检,并作出复检报告,在这种情况下的复检报告,甲方应予以认可替代会检记录,但复检报告不能代替设备的最终检验。
5.1.6乙方为设备监造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所需图纸及检验工具并配合检验。
5.2交货前检验:
5.2.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合格证书。
5.3甲方现场检验:
5.3.1开箱检验:产品到达安装现场或甲方仓库后由甲乙双方组织验收,甲方根据合同及技术文本的约定,对其包装、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开箱检验,必要时请甲方所在地的法定商检部门参加,其商检费由责任方承担。
5.3.2产品验收:外观质量以双方现场验收检验为准,内在质量由甲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检验;需要抽样送检的,以甲方抽样送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3.3设备在安装调试及负荷试车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产品出现制造质量问题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甲方确认并解决有关问题,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纪要、备忘录等,双方代表应签字予以确认。
6.  设备交货要求
6.1设备交货时,产品部件应标记清楚,裸件应打上标签,便于现场安装人员能容易区分。
6.2乙方交货时负责提供设备总图及部装图、易损件清单、润滑图表、产品合格证(包括外购件合格证)、说明书等各 1 套。
6.3乙方应在交货前 2 日内将交货清单一式两份,由特快专递邮寄至甲方。交货清单内容应包括:合同编号、部件名称、装箱件数、包装形式、箱号、外形尺寸、净重、毛重、吊装注意事项等。
7、违约责任
7.1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7.1.1甲方退货,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 20 %的违约金。
7.1.2根据设备低劣、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7.1.3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该部分质保期应从修补或更换后正常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
7.2如果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乙方 24 小时内未做出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乙方以现金方式给予甲方赔偿。
7.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赔偿费。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 1 %/每天计收,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旦逾期赔偿费达到合同总价的 50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违约金,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7.4乙方不能提供有关卸车证明或未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致使甲方无法卸货的,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偿付。发出产品不符或到错站的,乙方除应负责按合同约定交货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5货到现场,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7.6 如设备经调试后不能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则甲方给乙方一次对设备免费进行整改的机会(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如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附件一第7.1.1条执行。
8、乙方承诺
8.1在设备使用过程中,乙方承诺及时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8.2对甲方的技术服务要求,乙方在 4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复(非工作日     回复), 必要时须 8 小时内派人前往处理,逾期未按甲方合理要求作出答复或前往处理,且影响正常安装、调试、生产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造成的损失超过合同总价 1 %的,应以现金方式补偿。
8.3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服务时,应以提供图纸资料、技术指导、密码等解决问题的手段及时解决相应问题,涉及技术秘密时甲乙双方可以签署保密协议。
8.4乙方免费负责现场安装和调试以及技术培训,保证甲方人员能正确使用设备。
9、其他事项
9.1本合同总价为该产品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因素的影响。
9.2乙方提供的产品,除甲方已认可的部分外均应由乙方制造,不得转让第三方制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外,还需支付甲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9.3乙方提供的外购设备与用于设备制作的材料应该由合同指定的生产厂家生产,否则乙方应该按合同要求重新配置,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合同条款7.3执行。
9.4由于乙方工作遗漏,因缺件、图纸、技术资料等造成设备安装调试无法进行时,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 24小时内,无条件提供满足安装调试要求的配件、附件、图纸等,否则按本合同条款7.3执行。
9.5由于甲方工作遗漏,因缺件、图纸、技术资料等造成设备安装调试无法进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尽最大帮助义务,帮助甲方减小损失,尽快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9.6进口设备或零部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有特殊质保期或保证寿命的,以其特殊的质保期或保证寿命为准。在质保期或保证寿命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或修复,质保期或保证寿命自更换或修复完成且正常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
9.7合同编号按甲方编号标准执行,标示设计院正式的设备号码于设备显著位置。
9.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附件二:技术性能、参数及供货、安装范围
附件三:乙方技术服务条款及承诺

三.投标书格式

1、商务投标函格式:

--------------------------------------------------
商 务 投 标 函
致: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采购的            设备的招标邀请书           (编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      份。
(一)商务投标书部分
(二)技术投标书部分
    投标人已知有关要求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的投标价格一一列在唱标书中,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的分项投标价格一一列在商务投标书中。
2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书参考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自愿放弃提出对招标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招标邀请书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
5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投标人代表姓名:
 电  话、传  真:
 
   邮  政  编  码:
 
   公          章:

 
   

   日          期:
 

2、投标书封面格式:

投标书封面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制作,且应具有以下内容: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书编号(即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书正/副本标志
     投标书编制日期

3、投标响应及偏离格式

商务、技术投标响应及偏离
 本节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且应对招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或技术条款逐一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如果投标的某个内容或合同范本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须将此偏离单独编写一节:“投标偏离” ,且在对应的商务或技术投标书总目录中列出。
   “投标偏离”须对招标实质和招标要求进行一一对比说明。

4、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格式Ⅰ    授权委托书
        格式Ⅱ    近期有效的营业执照(最新年检的影印件)
格式Ⅲ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
格式Ⅳ    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格式Ⅴ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格式Ⅵ    近两年的企业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格式Ⅶ    最近二年本公司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
 
设备及服务合格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格式Ⅷ   产品鉴定证书(影印件)/(复印件需发证部门签章)
格式Ⅸ   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格式Ⅹ   生产许可证、安装资质(影印件)/(复印件需发证部门签章)、
格式Ⅺ   主要业绩(写明公司全称、公司所在地、联系方式等)
格式Ⅻ   投标设备、部件、服务等来源证明
 
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注册于     (  地址  )          ( 公司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现授权    (  姓名、职务 )      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参加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         
     ( 设备名称 )       的招标。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公司的名义制作、递交、澄清、撤回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洽谈及签订合同,其在授权范围内的法律后果全部由我公司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权就所代理事项委托他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本授权委托书自                     日起生效。
授权代理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
授权代理人签字:                                        
 
 
 

5、免费的备品备件及工具表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免费的备品备件、工具、仪表(每台套)表
免费提供的备件和专用工具及仪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价格 备注
           
           
           
           
           
           
总价:
 
 

6、两年内消耗的备件及可选专用工具或仪表

6.1 招标人根据需要提出备品备件,投标人应按项目分项报价。
6.2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招标人选购。
6.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并应在商务标书中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招标人选购
 
两年内的备件(每台套)及可选专用工具或仪表表
两年内的备件及可选专用工具或仪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价格 备注
           
           
           
           
           
           
总价:
两年内备品备件和可选专用工具或仪表不含在投标总价内

 

C 唱 标

招标人要求的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作为预付款。设备制作完毕后,甲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带负荷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6 %)后 60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60% 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10%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争议后一次无息付清。

八、唱标书

标书编号:                                  项目单位:
投 标 人 全 称 到项目工地价 备注
项目名称 投 标 设 备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套)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单量
(吨)
总重
(吨)
其中运费价格
(万元)
                   
 
 
投标总价    
免费备件及服务清单:(注明价值)  
交货期  
付款方式:(报最优惠的付款方式)  
投标承诺  
 
           投标人:                       全权代表:
          (公章)                        (签章)
 
说明:
1.报价应为到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地点费用(包含运费、税金、保险费等)。
2.设备的最终订货图以设计院确认的图纸为准。
3.报价有效期要求75个日历日。
4.投标人如需有偿提供其他服务请另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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